西本要聞

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終結的公告

2014年01月18日07:52   來源:西本資訊
摘要:近日公司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魯商終字第24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327050元,由上訴人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訴人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負擔。

證券代碼:600022????????? 股票簡稱:山東鋼鐵????????? 編號:2014-003

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終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判決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二審上訴方

涉案的金額:銀行承兌匯票墊付款本金56707177.04元及利息1081765.24元、案件受理費用327050元

原審其他被告的資產(chǎn)已被凍結或查封,因此尚不能判斷是否會對公司損益產(chǎn)生負面影響

一、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訴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及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一案,公司董事會已于2013年7月26日和2013年8月3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公告了訴訟的有關情況及案件的一審判決情況(詳見《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編號:2013-026;《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進展的公告》,編號:2013-035)。

一審判決后,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及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依法撤銷原審判決,判令駁回興業(yè)銀行濟南分行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二、訴訟判決情況

近日公司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魯商終字第24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327050元,由上訴人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訴人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原審其他被告的資產(chǎn)已被凍結或查封,因此尚不能判斷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四、備查文件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魯商終字第243號民事判決書

特此公告。

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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